再婚結婚證辦理流程 異地再婚辦理流程

婚禮錄影台北再婚需要什麼手續?再婚屬於第二次婚姻,所以很多人關註辦理結婚證的問題。再婚辦理結婚證和初次婚姻的手續是一樣嗎?馬上為你介紹。

再婚結婚證辦理流程  再婚結婚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基隆婚紗的鑒定。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幹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已有配偶的。  (3)非自願的。  (4)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5)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四、再婚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註意: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基隆婚紗攝影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再婚結婚證辦理流程  異地再婚辦理流程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基隆婚紗照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註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以上就是小編精心為您帶來的再婚結婚證的辦理流程以及異地再婚結婚證辦理流程,基隆婚紗希望可以幫到大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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